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对城管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行政执法公示、及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注重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发布质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今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政务信息47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答复办结群众留言201675条。
不断完善已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畅通已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已申请公开流程。2022年共收到已申请事项5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部办结、回复完毕,办结率为100%。
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政策和措施等政府信息管理,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发布,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出台相关规定,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严格按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发布。
除门户网站外,我局还开通了微信工作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等新媒体。共发布信息663篇,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动态、市政设施建设、园林管理、物业管理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承办,全员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以宣传调研科牵头,其他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积极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按照业务职能,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2022年,多次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参加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同时,强化监督,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先审后发”“不碰红线”。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质量不够高。二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人员业务能力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强化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将相关指标摸准吃透,并借鉴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夯实责任。统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相关制度,强化日常更新维护,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强管理。加强自我管理,定期自查,找出问题,及时整改。对上级发出的相关通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杜绝在本单位发生类似问题,确保我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严格按照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的相关栏目信息更新。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余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查阅(。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宣传调研科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青年路环卫大楼5楼520室;邮编:338000;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