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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小编    所属栏目:【半岛体育新闻】    时间:2023-04-18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深耕园林景观行业20余载,普邦股份坚持“以精品铸就品牌,以品牌赢得市场”,不断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服务产品体系,为客户构建高品质服务体验。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等的推进,普邦股份紧跟国家政策,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推进业务模式创新,在持续深耕生态景观业务之余,重点发展城市运营业务与绿色建设业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060.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94.80万元。

  公司生态景观业务包括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花木产销。普邦股份通过以生态园林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发挥业务协同,资源整合优势,打造“策划咨询-规划设计-投融资服务-工程建设-招商运营”等五位一体的商业模式,为各地方政府、企业提供生态环境建设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的一揽子服务。目前,普邦股份完成了众多成熟且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城市园林建设及旅游综合体项目,累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业务类型覆盖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生态湖泊、生态湿地、博览会展园、产业园区、会展中心、城市公园等,与各地政府、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2022年公司完成多个精品项目,如广州寺右万科中心、广州粤海云港城、广州越秀·大学城·和樾府、三亚国际免税城二期等。

  公司依托构建的人居环境产业链资源优势,通过不断培育和发展核心竞争力,创新打造“绿化养护+环卫+X”的运营特色,可为客户提供园林绿化养护、环卫保洁、时花布置、植物租摆、公共设施管养、有害生物防治等全方位的城市运营服务。

  2022年1月,公司与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保利环境服务( 广东) 有限公司,拓展城市环卫赛道。同年11月,公司与深圳市万物云城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城市运营领域相关项目落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持续为全国上百座城市提供大项目管养服务,如深圳前海环境和绿化“双提升”工程绿化管养项目、佛山顺德大良“物业城市”时花采购及配套服务、广州天环广场绿植养护、开平市城区及人民公园绿化养护等。

  公司绿色建设业务,涵盖水环境治理、绿色建材开发应用、立体绿化、林业与园林技术咨询等。

  水环境治理领域包括河湖水生态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湿地公园与碧道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公司以生态设计为先导,技术研发为依托,运用“景观--水治理--智慧城市”协同整合解决方法,服务于具备景观特色风貌的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公司已打造出广州丹水坑风景区景观提质与水系整治工程、东莞松山湖中心公园水生态修复工程、四川绵阳草溪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等。

  立体绿化领域集合普邦股份研发、设计、工程力量,创造性产出多项成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立体绿化技术,如假紫万年青薄层基质毯的产品研发、华南地区优选植物植被毯生产工艺流程、园林绿化废弃物固型基质产品等,并广泛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如深圳前海企业公馆、广州长隆酒店二期、海棠湾红树林度假酒店等,获得良好的生态和景观效果。

  绿色建材开发应用领域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普邦创远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开展,专致于以具有LEED绿色环保认证和A级防火性能的地坪产品,打造各种高端的地下停车场地面以及商业地坪建设场景,可为客户提供世界标杆级的整体解决方案。广州市普邦创远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成功打造了多个绿色环保、高性价比且管理便捷的地下车库项目,如佛山保利中交大都汇地坪提升工程、广州金发科技总部地下车库地坪工程。

  林业与园林技术咨询业务拥有一支专家领衔、多专业融合、落地经验丰富的技术咨询团队。通过融合普邦股份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苗圃管理等专业技术力量,全面调动林业园林社会专家资源,形成多专业、宽角度、优服务的咨询模式,提供园林科技咨询服务(如科技项目研究、城市绿地系统及专项规划、园林城市评估&创建&复查、古树名木复壮方案、技术标准编制、景观评估及修复建议、树种规划、园林历史风貌保护与修复研究等)、林业科技咨询服务(林业调查、林业咨询、林业规划设计、生态修复等),为客户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强调要突出绿美广东引领,高水平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探索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2023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列入其中。广东省林业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2023年全省要打造100个以上以森林公园等为主要载体的高质量、高水平、高品质、有特色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逐步建设成为展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的综合窗口。公司在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修复、林业等领域都大有可为,将全力参与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样板,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专业力量。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2022年6月,发改委制定《“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强调要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绿色廊道,打造街心绿地、湿地和郊野公园,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自维持能力,加强河道、湖泊、滨海地带等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护。公司城市运营业务,依托生态景观和绿色建设业务技术优势,助力城市形象建设。相关有利政策的出台为公司城市运营业务勾勒出新发展路线图,成为公司业务转型的有利抓手。

  2022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扎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海绵城市建设应加强排水、园林绿化、建筑、道路等多专业融合设计,通过综合措施,保护和利用城市生态空间。2022年9月,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气象局、林草局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在重点任务中提出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研发重点流域水生态完整性评估技术,着力研发河湖自然缓冲带恢复、湖泊藻类水华控制、生态保育功能湿地构建、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构建、自然岸线稳定修复等技术。公司绿色建设中水环境治理服务范围包括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湿地公园与碧道建设及海绵城市建设,具备从规划咨询、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到养护运营(EPC+O)的全过程服务能力,致力成为国内领先的人居生态水环境综合服务商。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中提出,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2022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公司拥有十几年丰富经验的地坪产品专业团队,可为客户提供卓越的地面产品设计和铺装养护等整体解决方案。绿色建材相关政策出台激发公司该项业务发展潜能,提供了发展机会。

  2021年10月,中国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2022年6月,《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立体绿化,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2023年广州市建设“绿美广州”重点工作包括实施城乡一体绿美家园优化建设工程,新建立体绿化4万平方米。实施活力精品绿廊提升美化工程,丰富城市立体绿化空间,构建层次丰富的精品绿廊。在国家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的背景下,立体绿化发展空间日益广阔。

  凭借20余年来厚积的优质客户资源优势、跨区域经营优势及高品质技术水平,公司已在行业内建立起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业务范围覆盖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区域。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一级、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服务A级等资质。公司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植物与古树名木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园林植物与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国家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2022年,普邦股份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6项(含园林工程类2项,科技进步奖2项,规划设计类2项)、获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科学技术奖16项(含园林工程奖6项、科技进步奖3项,规划设计类7项)、获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2项、获广东园林学会荣誉14项(含科学技术奖4项、规划设计奖3项、工程技术奖3项、人物类奖项4项)、获广东省湿地保护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规划设计奖二等奖、优秀施工奖三等奖、获SRC街景设计奖3项、获第十三届“园冶杯”专业奖15项、获第二届AHLA亚洲人居景观奖12项、获2022年度GHDA环球人居设计大奖优秀奖3项。公司的广州白鹅潭聚龙湾展示中心及珠江碧道项目获中国首个可持续场地SITES铂金级认证、深圳前海桂湾公园项目获“广东省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普邦股份卓尔不群的创新设计实力,显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947,984.09元。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风险抵御能力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出发,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573.1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含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待售处置组以及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0,573.1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在2022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541.61万元。

  1)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2)企业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在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59.52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EVO真人厅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联营企业烯石电动汽车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石电车新材料”)是港股上市企业,股票价值存在活跃市场,公司2022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过程未借助独立第三方的评估结果,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可收回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烯石电车新材料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为:

  公司按可收回金额3,305.44万港元与账面价值4,764.20万港元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58.75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250.73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2022年度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减值准备6,038.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573.17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28.0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计提减值准备后,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能力,公司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EVO真人厅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8);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截止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81名、注册会计师342名、从业人员总数124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5名。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营业收入31,604.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348.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321.9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EVO真人厅为6,854.25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022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共1次。

  (1)项目合伙人:林翔,部门经理,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审计报告,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2年审计报告。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显金,项目经理,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审计报告。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韶英,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对相关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在审计计划编制质量、重要审计程序执行质量、重大会计问题审计、与相关各方沟通以及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认真审阅,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考虑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能力,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对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会计处理规定,而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会计处理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0,388,501.3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910,388,501.36元,实收股本1,795,890,45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2,440,517.27元,2022年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的变化,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亏损-247,947,984.09元,从而导致公司2022年未分配利润为-910,388,501.36元。

  公司的战略方向为“稳园林,强运营、创绿色”三个层面业务协同发展。公司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人居环境综合服务商,持续深耕生态景观业务,重点布局城市运营板块和绿色建设板块,实现公司转型升级。未来,公司将实施创新驱动计划和人才激励计划,完善客户筛选体系、系统管理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构建具有生态功能的人居环境产业链大平台。

  公司将重点以人才、科研、业绩、信用、资质、奖项、品牌等方面实力打造具有生态功能的人居环境产业链大平台。在重人才、强科研的同时,注重品牌建设和业绩提升,建立健全系统管理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完善考核激励体系,加速人才引进和培养,做到在人居环境综合服务领域资质、水平、质量、产值和专家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达到提供渠道、保证质量、控制成本、把控进度的目的,建立起完善的生态平台,实现价值的飞跃。

  2、创新驱动计划:以技术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结合管理创新,实现商业模式的整体创新

  以“技术应用—价值创造—优势获取”为核心逻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技术应用来推进企业价值创造,进而获取价值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在一线生产上,以效率创新为先导,注重通过工艺优化、机械化推广等技术进步来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在组织管理上,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组织功能等方式满足新市场需求,驱动管理创新,最后实现商业模式的整体创新。

  3、人才激励计划: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核心观念,建立以奋斗者为本的考核激励体系

  人力资源是公司成长的第一要素。通过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职业规划等推进高端人才建设。打造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高工、国家评审专家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团队;强化包括集团领导、技术专家、技术骨干、投标专员在内的经营团队;大力培养以专业技术为基础,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优秀设计师和优秀项目经理的精益业务团队;实施青年人才“邦·未来”+“邦·力量”学员培养计划,让年轻人才快速成长;实施导师制,让每位新员工都能迅速成长。将“KPI+OKR”绩效管理体系与战略地图挂钩,根据公司每年所制定的战略目标,形成对应的“KPI+OKR”指标,由上至下分解到各系统、各岗位,形成绩效考核标准,建立以奋斗者为本的经营绩效考核制度和以经营业绩为主导的分配制度。

  公司进一步做好客户分类管理,提高优质地产商和头部产业客户的比例,开拓更多的客户资源。公司将大力开拓产业客户,一方面会重点开拓头部产业客户,另一方面会密切关注产业客户的拿地信息,及时跟进相关业务。此外,公司会做好客户的长期合作,完善客户专人跟进责任制,密切关注客户战略发展方向,协同跟进布局康养、旅游、三旧改造等新领域、新业态。推进做好同客户长期合作模式,做好客户的战略延续以及战略合作拓展,积极开拓新优客户,做好客户评价回访工作,不断优化服务质量。

  通过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实现项目的数字化智慧管理,达到整体成本可控、质量安全可控、工期可控、工程效益可控,以此加强对公司项目的过程服务,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

  通过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服务产品体系,为一站式服务的发展提供框架和支撑;建设服务标准体系,为客户构建高品质服务体验。通过完善现有的办公流程、协同作业流程、客户服务流程等,旨在建立一套高效、暖心的服务支撑体系,达到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客户感知,树立品牌形象的目的,最终赢得更多的合作伙伴,占领更广阔的市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至17:00时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普邦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杨国龙先生,独立董事魏杰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慧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昕霞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另,公司独立董事魏杰城、谢纯、肖健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569,520.94万元,较年初下降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0,449.69万元,同比下降7.59%;实现营业收入247,060.6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94.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0.98%。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以及审计机构对2022年度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以及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计提减值准备后,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会计处理规定,而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周一)下午15:00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1、凡在2023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已由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至议案8已由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63”,投票简称为“普邦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歆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我们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该等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控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对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规定和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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