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真人厅EVO真人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潘肇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
2022年度任职于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宪铎先生、王雍君先生、魏其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774.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2.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94.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7.79%。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鉴于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防范经营风险,在保持良好现金流动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前提下,申请适度规模的综合授信额度,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中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或其他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自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类金融机构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授权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授予授信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有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ESG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魏其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增补惠丽丽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2: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2-5、7-9、13-14项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惠丽丽: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5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2015年7月至今任职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
惠丽丽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惠丽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惠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惠丽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惠丽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